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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市纪委监委     

商洛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2021年11月15日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商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礼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市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了一批涉腐涉伞案件,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年间,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28件,处理458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74人,政务处分253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强化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国家监委、全国扫黑办和省监委、省扫黑办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强大动力。

坚持专班推进。成立领导小组,统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调查处置等各方力量,推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一体决策、有力执行。各县区监委对标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统筹谋划、调度推进,凝聚“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加强协作联动。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签字背书”机制,明确与政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的责任、程序和要求。如在查办任鹏飞案时,督促公安机关按规定移送干部问题线索,35人均受到严肃处理。健全重点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定期召开政法、自然资源、林业等单位联席会议,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政策标准,依法调查处置。如在查办刘施炜案中,对涉嫌非法毁林问题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丹凤县原副县长曹安良、县林业局原局长杨丹军等一批“保护伞”。健全重点线索专题研判机制,对黑恶势力盘踞时间长、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案件,集中分析、重点研判,提升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如在查办肖睿案中,安排县监委提前介入,对涉案的5名公安干警进行监察调查。

(二)敢于动真碰硬,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强化问题线索核查。紧盯我市政法机关已侦破认定的10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起涉恶犯罪集团案、12起涉恶犯罪团伙案,盯死看牢、一查到底。如在查办郭春琪案中,对其套取国家巨额涉农补贴资金等问题深挖细查,依法处置;同时,对涉案的28名干部严肃查处。三年间,全市监察机关从34起挂牌涉黑涉恶案件中共查处“伞网”问题203件228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02人,政务处分11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强化重点案件攻坚。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综合运用提级管辖、交叉办案、联点包案、责任倒查等措施,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重点攻坚。坚决查处镇安县徐光频、杨超、肖睿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42人;坚决查处任鹏飞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42人;坚决查处杨福民案“保护伞”8人。三年间,全市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60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0人。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放松,以查处危害基层政权的村霸为突破口,严肃查处雷冬芹、秦浩友、刘锁军等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涉案的18名村组干部全部进行处理。三年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涉乱村组干部和“村霸”65人,有效提升了基层政权权威性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强化案件警示震慑。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治”机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结合政法机关审查起诉和公开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系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涉案情况,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内部通报会,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案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应。精选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定期通过商洛发布等市级新闻发布平台通报“打伞破网”工作情况,营造强大警示震慑氛围,全市共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保护伞”典型案件3批4起。

(三)严格依法处置,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效果

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保护伞”,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检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注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对受到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精准追责问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根源,以事实为依据,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围绕扫黑除恶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对工作不力的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共问责53人,其中科级干部44人。

助力实现“六清”目标。围绕“伞网清除”,梳理汇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情况,对已立案、未查结的问题强化统筹,加快调查进度。三年间,国家监委和全国扫黑办关注的2起、省监委和省扫黑办关注的9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全部按要求如期办结,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省委督导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中央督导组交办7批38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四)着眼常态长效,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建设

深化以案促改。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暴露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行业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失,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全市监察机关及时向案发单位发送监察建议书33份,督促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案为鉴全面落实整改。加强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务求取得实效。深入查找分析黑恶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防止行业乱象滋长为黑恶势力。

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经验做法,对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法律、政策、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办法,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斗争发现问题,督促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从根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恨、最怨、最烦之事。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确保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必须坚守人民立场,让群众在“打伞破网”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践证明,“打伞破网”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战。必须把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保护伞”,净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三是必须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综合效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才能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严格依法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努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必须坚持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实践证明,只有在市委统一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监督下,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才能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向发力,才能使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必须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整体进展不够平衡,一些地方“打伞破网”力度不大,涉黑涉恶腐败存量还未清底。二是治本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以案促改不够深入,从源头上整治行业领域乱象,促进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水平提升有待强化。三是监督调查处置能力还有短板,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方面,推动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持续提高站位,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监督调查处置,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环境。

(二)保持力度节奏,在巩固成果上下功夫。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调查处置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跟踪办理、严肃处理,对公安机关侦破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持续跟进、深挖细查。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简单泛化,以精准有效问责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严厉追责、严格惩处中彰显制度权威,确保制度落地生根、生威生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

(四)切实改进作风,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增强干部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强化实战练兵,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以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队伍,护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更大成果,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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