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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12-30   来源:柞水县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干部作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深化作风建设,柞水县纪委监察局日前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凤凰镇桃园村支书孟远全2014年借儿子结婚之际违规收受礼金1.7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额退回;

2、原蔡玉窑中心校校长郭吉顺2013年1月以虚开发票形式,违规报销运动会服装费3000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原瓦房口镇计生办主任赖俊2015年5月违规为单位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0.25万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额追缴;

4、下梁中心小学校长戴传江2013年违规发放加班费、全勤奖1.8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额追缴;

5、红岩寺中心院院长朱文超2013年2月至2014年9月违规为职工发放20个月午餐补助2.9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额追缴;

6、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会主席党文东2015年在单位工会违规报销干部职工集体春游门票7912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额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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