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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纪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9-03   来源:商洛市纪委     

各县(区)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派驻纪检组(纪委):

   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14年8月,商州区牧护关镇副镇长周龙、计生办主任吕良、计生干部王田涛、计生服务站站长杨金虎、服务站干部房卫国、任保平6人工作期间饮酒时发生争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周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副镇长职务;任保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吕良、杨金虎、王田涛、房卫国诫勉谈话,并通报全区。对负主体责任的镇党委书记张德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镇安县青铜关镇司法所干部姚其学驾驶警车办私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014年1月,丹凤县龙驹寨镇党委副书记彭建忠大操大办儿子婚事,收 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原校长潘立军违规支出2.14万元为职工办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水务局二龙二级电站站长陈文武滥发工资、补助和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站长职务。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各级党委(党组)要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敢于亮剑,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出了问题的,首先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弛而不息地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等关键节点要出重拳、严问责,向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断促进全市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持续好转,为建设幸福商洛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中共商洛市纪委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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