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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来源:商洛市纪委     

各县(区)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检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效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把两部法规熟记于心、严格遵守,根据商纪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25日前。

二、考试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取闭卷形式,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商洛纪检监察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印制,自行组织答卷。

四、几点要求

1.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作为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

2.以县(区)、部门为单位,由各级党组(党委)自行组织,请于12月30日前将考试成绩报市纪委宣传部,试卷由所在县(区)、部门、单位存档,以备检查。

3.对不按时送交知识考试成绩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将予以点名通报批评。

 联系人:崔文,  电话:2332630

附件: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试卷


中共商洛市纪委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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