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检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效果,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把两部法规熟记于心、严格遵守,根据商纪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25日前。
二、考试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统一采取闭卷形式,由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商洛纪检监察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印制,自行组织答卷。
四、几点要求
1.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作为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
2.以县(区)、部门为单位,由各级党组(党委)自行组织,请于12月30日前将考试成绩报市纪委宣传部,试卷由所在县(区)、部门、单位存档,以备检查。
3.对不按时送交知识考试成绩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将予以点名通报批评。
联系人:崔文, 电话:2332630
附件: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试卷
中共商洛市纪委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