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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来源:商洛市纪委     

各县(区)委、纪委,商丹园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按照中省市关于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有关文件要求,市纪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活动开展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准则》、《条例》相关内容。

二、组织机构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由市纪委牵头主办,市委党校、市文广新局协办,预赛由各县(区)委、市直机关工委承办。市纪委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岗岭任组长,副书记赵军、周波、徐秀全任副组长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纪委宣传部,徐秀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竞赛方式

本次知识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在七县区和市直部门设八个分赛场。分赛场竞赛活动由各县(区)委、市直机关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决赛由市纪委组织,七县(区)各遴选1支代表队、市直部门遴选3支代表队参加决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

四、任务分工

1、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活动方案、竞赛规则、联络协调及决赛的组织工作。

2、市委党校负责竞赛试题命制和竞赛仲裁。

3、市文广新局负责决赛期间的现场录像和宣传报道工作。

 4、各县(区)委负责本地区分赛场的具体组织工作。

 5、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分赛场的具体组织工作。

五、时间安排

1、预赛时间由各县(区)委、市直机关工委具体确定,5月底前结束。

2、决赛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县(区)委和市直机关工委须在6月10之前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赛人员名单。

六、表彰奖励

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个人奖若干。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活动质量。

2、安全节约。各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参赛队员来往途中和竞赛期间的一切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禁铺张浪费。竞赛场地不得摆放花卉,不得借机购置参赛服。

3、加强联络。分赛场组织工作由县(区)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专人联络代表队,提前做好时间告知、观众组织、后勤等事宜。并及时派专人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知识竞赛学习资料,联系电话:2332630,联系人:李娟。


附件:《准则》《条例》知识竞赛规则



       中共商洛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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